一、研習對象:中、彰、投、苗地區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小學教師(以臺中市教師為優先)。
二、研習日期:108年7月25日(星期四)上午8時50分至下午5時,全程參與學員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三、研習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4樓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請於108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 tw/)報名,
若經錄取後因故無法出席或有本案報名相關問題,請致電臺中市南區信義國民小學學務處謝主任(04-22622005分機721)告知或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