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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季蓁 - 輔導主任 | 2015-12-31 | 人氣:655

成美文化園 2015『我愛枝仔冰』永靖風采攝影及寫生創作比賽

報名表詳見附件一

一、活動內容
永靖鄉,多處坐落著一棟一棟傳統合院、風格獨特的古厝,活躍的宗教祭典活動,虔誠的祭祖習俗,「苗木之鄉」的美譽,再再更顯其獨特魅力。我們在尋找能展現永靖形象,抓住永靖人文風貌的好照片及寫生作品!
透過攝影及寫生創作比賽,讓參與的永靖鄉鄉民或學生們藉由多元方式記錄永靖鄉的人文風情、特色建築、在地特色文化等故事。同時也能讓永靖鄉鄉民們或同學們能分享他們的生活經驗。此次的比賽主題方向設為『我愛枝仔冰』(枝仔冰在永靖的說法是” b-eng ”,而非“ b-ing ”,這便是永靖的口音特色),希望藉由參賽者的創作,讓更多人了解永靖鄉的生活點滴、特殊建築,展現永靖鄉的特色之處。在比賽發表會時,將邀請作者上台為自己的作品做發表,加深對永靖鄉的認識,同時也將永靖街 67 號成為宣傳永靖鄉的平台之一。
活動獎項近新台幣十五萬元,入選作品將在 2016/2/5(五)晚間舉行頒獎典禮,且舉辦全台巡迴展!

二、競賽方式
 參賽資格
1. 永靖鄉鄉民、永靖鄉各大中小學學生、對永靖鄉城鄉發展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 本活動之顧問評審皆不可參賽。
 參賽組別
攝影及寫生各分兩組別競賽
1. 人文組:捕捉在地的生活與情感流露,用影像或寫生訴說具有故事的情境畫面。
2. 建築景觀組:為行銷永靖建築及景觀特色,捕捉永靖最美的角度。
※每乙件參賽作品限勾 1 組。
 收件時間/方式
1. 收件時間: 2015/12/01(二)~2016/1/15(五)。親送或掛號郵寄至 512 彰化縣永靖鄉中山路二段 60 號,請在信封上註明「2015『我愛枝仔冰』永靖風采攝影及寫生創作比賽」(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作品。參賽作品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因素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使用媒材
1. 攝影組
 作品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皆可。
 得獎作品之原始底片/數位檔案須提供主辦單位。
2. 寫生組
 寫生、素描、水彩、油畫等(非印刷作品)。
 作品規格:
1. 攝影組
 參賽作品長邊一律為 10 英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或 A4 相紙輸出)。
 一般傳統相機及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傳統相機以彩色 135 之底片拍攝、數位相機建議以 800 萬化素以上拍攝,彩色、黑白不拘。
 不得註記任何符號、裝裱、護貝、疊片、刪修背景或使用影像軟體做任何合成影像處理。
 凡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果是未成年( 20 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並追回獎金或相關獎品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執行單位無關。
2. 寫生組
 參賽作品尺寸設定在 A3 ( 29.7 公分 x 42.0 公分)。
3. 共同規範
 每張作品須提供一百字以內的創作說明。
 正式參賽文件必須包括報名表及參賽作品,請確實填寫報名表,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避免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
 參賽件數:
1.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最多限 10 件,可單張或連作(四張以內為限的作品構成一個主題或思想),連作作品視為一件作品並使用一個作品名稱。
 作品資格:
1. 參賽作品應符合主題,違反者,不予評審。
2. 本活動為專題性比賽,不得違背事實真相。違反者,不予評審。
3. 攝影得獎之數位作品,應交付原始檔案有效畫素為 800 萬以上規格之 JPG 檔。
 評選標準
1. 評審標準將依據參賽作品的主題、創意、技巧、構圖、光影各佔 20%來進行評選。
2. 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除有違法或不符簡章規定事項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3. 主辦單位將在 2016/2/1(一)主動通知通知得獎者,連絡相關事宜。
 著作財產權條例
1.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且須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違反者,將取消其資格。
2.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參賽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侵害他人情事,同意 
主辦單位將取消其資格,並退還已領取獎勵,且願自負全部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涉。
3. 得獎者在接獲得獎通知後三天內必須簽屬及繳交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與主辦單位,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將另
行選出得獎者遞補。
 同意條款
1. 送件參加本次比賽視同參賽者接受所有參賽規定。
2. 未遵守本參賽規則者視同棄權。
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含規格不符者)一律不退還,敬請見諒。
2. 主辦單位有權公開展示或其他使用得獎作品(不另給酬)。
3. 請得獎者於領獎時攜帶個人身分證(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與居留證)至主辦單位指定地點領獎。
4. 依稅法規定,凡獎金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得獎者須繳納 10%之稅金(外籍人士不論獎項之金額,須就獎金所
得扣 20%稅金),方得領取獎項。
5. 比賽辦法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但不另行通知。
6. 若您對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於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下午 5:00 撥打 04-8221166 分機 224 或 291 ,將有專人為您
解答。

三、 獎項內容
各類組獎項如下:
 首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獎狀乙紙
 貳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獎狀乙紙
 參獎/ 1 名
獎金新台幣三千元+獎狀乙紙
 優選/ 5 名
獎金新台幣一千元+獎狀乙紙
 佳作/ 10 名
精美禮盒+手做禮品+獎狀乙紙
 入選/ 20 名
精美禮盒+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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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5我愛枝仔冰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