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2 15:55:47 點閱:88
內容
一、依據本縣114年2月7日召開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獨立研究作品徵選自然、科技類初審會議決議事項及114年2月8日行政公告11401049號辦理。
二、通過初審之作品,其作者須出席複審活動,活動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複審報告時間定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下午1時假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舉行。
並請參賽者依附件公告之日期及時間完成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及報告順序如附件所示。
資優中心將備妥筆電1台、無線麥克風2隻及簡報筆1支供報告使用。
複審簡報檔案請於114年2月24-25日(星期一、二)上午8時至下午5時至特教中心4樓資優中心辦公室存放。活動當日不另開放時間存放檔案時間,僅能於各組進行報告時間進行存檔,倘遇檔案無法開啟請自行負責。
每組學生發表時間為12分鐘,其中包含學生報告時間7分鐘,評審委員問答時間5分鐘。
三、本案聯絡人:資優中心林雅柔教師,04-7273173分機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