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政府公告劃設「大葉大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將自公告日後一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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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0-15 11:01:54  點閱:85


一、依據本府113年10月8日府授環空字第1130383985號函辦理。

二、旨揭管制措施內容如下:

(一)管制範圍:大葉大學及彰化縣大村鄉學府路 (詳附圖)。

(二)管制措施:自本公告生效日起,下列車輛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但出廠5年內(含)之新車及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不在此限。

1、柴油大客車、柴油大貨車於稽查日(含)前1年內未取得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2、燃油機車逾期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

三、隨文檢附「大葉大學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相關資料1份,請貴加強宣導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