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25 07:55:21 點閱:682
彰化縣永靖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家長會長盃」才藝競賽
暨社團成果發表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 的:為體現多元智能、倡導本校才藝表演風氣,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娛樂,特別辦理此競賽,提供其發揮的機會與空間,讓學生得以一展個人專長。
二、參加對象:本校學生(採自由報名)
三、比賽辦法:1.依才藝內容分成:樂器演奏、舞蹈戲劇表演、歌唱表演三大類,各大類再分高年級、中年級、低年級三組競賽。
2.同一類別若有重複報名參賽者,以最佳名次給獎之,不重複給獎。參賽類別不同則不在此限。
3.團體隊伍之成員若有跨年級者,以成員中最高年級者為參賽組別之依 據。
4.樂器演奏類分為中樂組與西樂組二組。樂器演奏類表現以限時2分鐘 為主,請參賽同學自行調整演奏之內容。評審標準以參賽學生表現為
主,配樂及伴奏不列入評分範圍。
5.舞蹈戲劇類請自備音樂,每隊限時不超過10分鐘。
6.歌唱表演類請自備無歌聲的伴唱CD或音樂檔,歌唱以獨唱或合唱(3 人為限),伴舞者不予計分、也不予獎勵。
7.比賽組別若報名人數不足的情況,則改以邀請演出(唱)方式,擇優於發表會中上台表現。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3月7日12時止。
參賽隊伍及出場順序3月10日公佈於良朋樓一樓學務處前與網站。
五、報名地點:學務處訓育組
六、比賽日期:
第一類:樂器演奏類114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08:40~12:30
第二類:舞蹈戲劇類1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08:40~12:00
第三類:歌唱表演類114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08:40~12:00
七、比賽地點:比賽統一於活動中心(自牧館)進行比賽。
八、獎 勵:1.各大類比賽中之高、中、低年級三組,以總分數計。
各組約取前45%給獎:前15%為特優,中15%為優等,後15%為入選。
(基於獎勵學生之原則,主辦單位將視報名隊伍多寡微調得獎比例)。
2.特優者頒發獎盃乙座,優等者頒發獎牌乙面,入選者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3.以班級為單位參賽或團體超過8人(含)之隊伍,特優、優等者每人頒發獎牌乙面,敘獎以30人為限(參與比賽之人數不限),入選者頒發獎狀乙紙。
九、成果發表:1.為呈現比賽結果供全校師生欣賞,從各組特優、優等隊伍中,經評審團衡量,得邀請部分隊伍,於成果發表會上臺演出。
2.榮獲縣賽第一名之團體及個人得于成果發表會上邀請演出。(不另行頒獎)
十、成果發表會時間: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08:40~12:00
十一、成果發表會地點:本校活動中心(自牧館)
十二、活動經費概算:(如附件一)。
十三、評審老師:由承辦單位邀請,並協請教務處提供代課教師名單(如附件二)。
十四、活動經費來源:陳請校長與會長核示後核撥。
十五、本實施計畫經家長會長及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重要提醒!!!
比賽日期:
第一類:樂器演奏類114年3月11日(星期二)上午08:40~12:00
第二類:舞蹈戲劇類1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08:40~12:00
第三類:歌唱表演類114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08:40~12:00
報名截止:
114年3月7日(星期五)中午12:00
成果發表:
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08:40~12:00
請協助鼓勵班上的學生積極參加這次的活動。無論是音樂、舞蹈、戲劇或歌唱等才藝,孩子們都可以透過這個活動發光發熱、展現他們的特長,並為班級爭光。
以及協助提醒孩子們注意報名截止日期(114年3月7日),並協助孩子提早準備與練習,讓他們能夠在比賽中有出色的表現。
期待看到每位學生的精彩表現!謝謝各位老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