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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教學組長 | 2014-11-13 | 人氣:369

彰化縣永靖鄉永靖國民小學 103 學年靖園文藝獎競賽辦法

一、主  旨為增加學習國語文興趣,提高國語文水準,以期蔚成優良學風、宏

      揚文化;並甄選校代表,參加縣級以上比賽。

二、比賽項目:比賽項目及日期,如附表一。

三、報    名:各項比賽報名表請於11 月 26 日(三)前上學務管理系統報名。

四、各項競賽時限:

  1. 演說:國小學生組每人限 4 至 5 分鐘。
  2. 朗讀:每人限 3 分鐘;若高年級組參加人數超過 25 人,時間改為 2 分鐘。
  3. 作文:各組均限 90 分鐘。
  4. 寫字:各組均限 40 分鐘。
  5. 字音字形:各組均限 10 分鐘。

五.競賽內容及範圍

(一)演     說:

  1. 國   語:事先公布題目,報到後當場抽題, 30 分鐘後上台。
  2. 閩南語:事先公布二道題目,參賽者自行選擇一道準備即可。

(二)朗    讀:題材登台前九分鐘,當場親自抽定,以課內語體文為題材

(三)作    文:題目當場公佈,除不得用詩歌韻文體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不得使

     用鉛筆或紅筆書寫,並請詳加標點符號。

(四)寫    字:書寫內容均當場公佈,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

     他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佈之標準字體為準)。

(五)字音字形:各組均為 200 字(字音 100 字、字形 100 字),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

    寫,塗改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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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