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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邱沛樺 - 學務主任 | 2021-08-24 | 人氣:568
[類別] 標題 [最速件] [11006975] 有關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7 日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 110 年 8 月 20 日公告指引 QA ,敬請貴校配合辦理相關防疫措施,另請於 110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五)下班前完成雲端填報,詳如說明,請查照。
單位 / 發佈人 體健科 / 蘇筱嵐
時間 / 點閱 2021-08-23 12:59 / 1030
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 110年 8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5137 號函及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7081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業已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指引 QA,請貴校配合辦理相關防疫措施。

三、教育部公告 110學年度將於 110年 9 月 1 日採實體課程方式開學,爰請各校於110年 8月 31日前召開校內防疫會議,於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原則下,討論校園開放、場地租借、開學活動及線上教學等事項,並請務必確認:校內環境之物質面、行政面、教學面及輔導面等防疫措施和物資皆妥善到位。

四、另本府業已協調本縣環保局,請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協助清消,爰請各校務必連繫所處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於開學前一周完成校園環境清潔消毒,並依旨揭期限(8/27前)上傳防疫準備情形照片至少 4 張(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HQeACPfCH1qXzcwV6)。另請各校每日自主檢查,查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學校及幼兒園自我檢核表」(如附件,本縣業已整合學校、機關格式,請各校採用附件格式),並將 9 月開學第一、二週上課日期間任 1 份完整且逐級核章之自我檢核表掃描檔於 9 月 10 日下班前上傳至以下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s8uiHA8DTze6Z2e98)並將相關檔案留校存查,以利督學到校訪視查考。

五、請學校掌握校內教職員疫苗接種情形,並盤點及購置防疫物資、環境清消,特別提醒中央已核防疫物資經費,本科前請各校免備文送概算表至教育處體健科,請尚未提送者於 8月 30日前提送,另亦請於開學前採購備足教職員生的午餐防疫隔板。如午餐隔板無法於開學前到貨,各校須提出替代方案(如自製隔板、拉大座位間距、分流分區用餐等),以利供餐。

六、請各校詳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防疫管理指引」(教育部網址: 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5081),茲簡摘注意事項如下

(一) 入校條件

1.教職員工疫苗第 1劑接種滿 14日或提供快篩陰性證明

【備註】依照教育部指引 QA

  1. 本縣教職員、校園工作人員未接種疫苗或於 8/18後接種疫苗者須快篩。
  2. 快篩可以使用居家快篩試劑,或至縣市政府設立之免費篩檢站(需先預約)方式提供 3 天內快篩結果證明。
  3. 上班首日前三日快篩證明,居家自行快篩,以開學日推算前三日(日曆天)須提供 8/29 日後證明;至縣市政府所設快篩站快篩(請檢具健保卡、相關職業證明文件等於服務時間內至本縣快篩站點,站點資訊如附件),以工作日/報告日計算,須提供 8/27 日後證明

2.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

3.發燒者、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或具 COVID-19感染風險者,禁止入校。

(二) 個人衛生

1.每日量三次體溫【上學前、入校、下午上課前】。學校隨時關心學童身心狀況。透過校網、臉書或班級群組公告訊息,請家長在家就要量測孩子體溫,如發現孩子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主動通報學校,並落實生病不上課。如發現學生到校後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以避免傳染他人,並應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以及維持空間通風,並安排專人陪同等候家長帶回休養並就診,於當日回報就診結果。

2.除用餐及飲水外,全程戴口罩,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三)消毒通風

每日定期針對教室、盥洗、交通車等常用空間清消,交通車造冊、固定座位,保持環境通風,開冷氣時對角處要開窗至少 15公分。

(四)大型集會

以線上方式辦理開學、週會或迎新活動。開學後其他大型集會活動如採實體辦理,須依據公眾集會指引辦理,超過室內 80人、室外 300人時,須提報防疫計畫。

(五)教學活動

固定座位及落實點名、禁止併桌;音樂課不吹奏、體育課不肢體接觸;不共用設備器材,或輪替前清消。

(六)餐飲防疫

1.飲水機定期清消,禁止以口就飲。

2.教室內用餐,學童取餐後,於個人座位食用,使用隔板,不併桌、不交談。

3.廚務人員佩戴個人專用的防護用具。

4.配膳人員固定,配膳過程不說話。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打菜)作業,落實正確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配膳不交談、不嬉戲等防護措施。

5.校內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六、學校應掌握教職員工生出缺勤狀況,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味覺等相關症狀,請其盡速就醫,在家休息避免外出,落實不上班不上課。如經醫生判定為疑似或確診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及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

七、為提升本縣疫苗接種率,本府開學後仍須辦理社區疫苗接種事宜,請各校配合出借校園場地,並請先協調人力輪值事宜,安排主管層級行政人員輪流擔任現場指揮官,巡視場地,並另安排巡場人員協助場地管理事宜(開啟空調設備、開關門等)。前開社區疫苗接種事宜如有人力支援需求,本府將以簽收公告通知各校調派人力支援。

八、 請善用學校網頁、跑馬燈、FBLINE群組等,持續公告相關防疫訊息。

九、 配合各區督學到校實地輔導與防疫訪視,持續給予學校關懷及支持協助。

、 學校新生訓練、親職座談、家長會等活動,請以視訊辦理。

十一、游泳教學課程,如需辦理須亦須落實「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教育部體育署相關防疫政策規定。(本府前已請各校於必要時變更契約調整游泳教學時程調整履約期程或教學次數至多酌減 1 次,惟須注意於學期間辦理)。

十二、檢附自我檢核表(本縣學校格式)、教育部相關函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指引 QA 供參考。

十三、相關業務請逕洽相關承辦人:

(一)防疫業務:周小姐 04-7112175#57

(二)學校午餐業務:郭小姐 04-7112175#47

(三)游泳教學業務:尤科員 04-7112175#28

(四)幼教科:孫小姐 04-753-1853

(五)社教科:

1.社區大學:蕭科員 04-753-1844

2.補習班:楊小姐 04-7531895

(五)學管科(教師課務排代):

1.國小:陳科員 04-753-1829

2.國中:許科員 04-753-1828

(六)學特科(學生請假):蔡老師 04-753-1810

附加檔案 110 年 8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5137 號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防疫管理指引(縣市政府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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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7081 號函(快篩及代課費用等問題因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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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防疫管理指引 QAv3(1).pdf